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住建部打算从哪些方面入手?

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住建部打算从哪些方面入手?

来源:乌鲁木齐好房 2021-09-07 浏览量:591

  8月31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住建部部长王蒙徽、副部长倪虹、副部长黄艳围绕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住建部部长王蒙徽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是完善群众基本住房需求的一个重要措施。这几年来,住建部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

  第一,加快建立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第二,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住房保障政策和管理制度。

  第三,建成了规模巨大的保障性住房。2008年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以来,帮助了2亿多困难群众实现了安居。

  “十四五”期间,将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增加保障性住房的供给,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全面落实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住建部副部长倪虹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住建部围绕着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重点开展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这是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根本遵循。

  第二,落实城市主体责任。督促城市政府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多策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第三,建立人、房、地、钱四位一体的联动新机制,因城施策,因地制宜,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

  倪虹表示,经过两年多的实践,我国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了平稳运行。下一步住建部将继续全面落实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住建部副部长黄艳表示,住建部会同有关部门,从2017年起试点探索,总结推广地方实践经验,完善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加强督促指导,重点开展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做好顶层设计。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明确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以及政策机制。

  第二,加大补助支持。中央安排补助资金,支持各地有序实施老旧小区改造。从2019年以来,中央财政共下达了超过2450亿元的补助资金。

  第三,强化督促指导。逐年确定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指导各地加强统筹,细化措施,落实政策,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同时,将老旧小区改造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活动重点,加快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第四,推广典型经验。社区治理能力水平是做好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支撑,住建部总结了先行地区在发动群众参与共建、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加装电梯等方面的创新实践,推广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整体提高全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水平。

  黄艳介绍,“十四五”期间,我国将基本完成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21.9万个城镇老旧小区。2019年-2020年,全国累计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9万个,惠及1088万户居民。2021年,计划新开工改造的老旧小区5.3万个,涉及居民900多万户,截至7月底,已开工建设4.22万个小区,涉及764万户,占整个年度目标的78.2%。

  五项制度、六项政策 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缓解住房困难

  针对新市民特别是年轻人的住房困难问题,住建部副部长倪虹表示,重点推出五项基础制度和六个方面的支持政策。

  五项制度:一是针对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特点,明确保障标准,建筑面积一般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的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就是小户型、低租金。准入条件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情况来设定。二是坚持供需匹配。三是明确地方责任。四是赋予城市人民政府更多的自主权,可以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等来建设,采取新建、改建、改造、租赁补贴等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筹集房源。五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六项政策,一是完善了土地政策。二是简化了审批流程。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可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建设方案,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由相关部门办理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等手续。三是中央将对符合规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任务给予一定的补助。四是降低有关税费。财政部、税务总局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出台了公告,将于10月1日开始实施。五是对于改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执行民用水电气的价格。六是加强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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