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费用是多少 经济适用房赠与条件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费用是多少 经济适用房赠与条件

来源:乌鲁木齐好房 2020-10-15 浏览量:1379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费用是多少 经济适用房赠与条件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购置经济适用房,有需要转为商品房的单位或个人,在住房保障服务局提交申请资料后,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一般情况下是可以改变住宅类型的。那么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费用和规定是什么呢?今天小编为大家解读下。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规定:

1、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的《通知》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售、出租、闲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除非将经适房转变为商品房,条件是先住满5年,再进行更名交易,补交契税和土地出让款。

2、所谓“经转商”,即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这个词汇的出现主要是围绕着“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的问题出现的。国家严格限制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因其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3、国家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4、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也可以取得完全产权。

5、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最大的区别在于购房者是否对房屋拥有完全产权。拥有了完全产权也就意味着你的经济适用房成为了商品房,就可以像商品房一样上市交易。自从4月26号住建部的《通知》公布后,经适房已经住满五年的购房者纷纷办理相关手续,向国家交纳一定价款,以获得经适房的完全产权,完全产权的获得也就意味着经适房转为了商品房。这就是“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的来历。

6、购得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市房改办住建办回购或安排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的家庭购买,回购或购买的价格按原购房价格每年扣减1%计算,回购或购买后原经济适用住房性质不变;购得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因赠与、离婚析产等原因需要转移房屋产权的,拟接受住房的家庭应当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购买条件,持市房改办住建办出具的有关证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准后,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登记后,原经济适用住房性质不变。如果购得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的,购房人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市房改办住建办可优先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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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费用:

1、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 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3、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4、契税:1.5%,由买方缴纳;

经济适用房是“有限产权”,转为商品房的程序是比较复杂的。经济适用房的土地类型是划拨用地,要上市交易,必须先改变土地性质,这是很多朋友在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难点所在。超出规定的面积就需要户主承担,如果在规定范围内,可以让开发商出资的。

经济适用房赠与条件

假如是夫妻之间,直接更名更名就可以,假如是父母或者儿女,这就需要缴纳税款了,流程如下:关于直系亲属的赠予 1、受赠人接受赠与需要有购房资格(本身双方共有此房的除外)。 2、所有环节赠予人必须到场。 3、受赠人如果再交易的话可以延续之前赠与人拥有产权证时间来计算满五年,不过受赠人取得产权证后建委会有十个工作日左右的上传档案信息时间。 4、北京的公证处只能做户籍在北京的直系亲属关系公证。 5、直系是指:夫妻,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6、费用交直系亲属关系公证费80元/份和3%的契税和0.1%的印花,85元登记费。流程: 1、申请人先来复星或公证处领关系证明表(赠与人与受赠人在一个户口本,体现关系(父子、母子等)且赠与人为户主,可以不用派出所开具此证明)同时到过户大厅或我司申请购房资格,2、拿表去街道或派出所盖章,3、申请人拿盖章后的证明表找公证员做公证(80元一份,带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4、双方拿公证书和相关证件,购房资格通过表交税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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